怎样计算一名 NBA 球员能得到的最大合同?

作者:24直播网2024-05-26 1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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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粗浅的答复下这个问题,如有问题欢迎大家继续补充。新秀合同的问题就不说了,一般都是4年,nba都有规定,按照新秀合同,所有新秀成员可以拿到的最大合同是4年2255万,即状元的合同。新秀合同结束或者尚未结束的时候,可以选择续约。续约的时候可以动用“拉里伯德条款”续约,按照之前的规定,续约的年薪只能按照工资帽的25%,新的劳资协议规定可以按照工资帽最多的30%续约,一般年限在5年,同时为了鼓励牛逼的新秀留在自己的球队中,又倒腾出一个“罗斯条款”,即在新秀合同前四年当选过一次MVP,或两次在全明星赛中入选首发阵容,或两次入选年度最佳阵容。貌似目前nba只有罗斯和格里芬杜兰特符合此项条目,参照格里芬的合同5年9500万,第一年5800*30%=1740万。第二份合同到期后,也就是下一份顶薪合同。这份合同的起薪最高可以是上一份合同的105%。理论上可以签约5年的合同,貌似最多是6年,一般为6年1.2亿或者6年1.25亿美元。这份合约到期后,一般球员的nba生涯已经进入末期,但是仍有很多球星处于联盟一线球星的序列。此时一般根据球员的具体状态和球队签署合同,一般都会有3年的续约合同,例如上赛季结束后续约的kg和邓肯,大约都在3年3000万左右。理论上来讲,这已经是球员运动生涯的第15、16个年头。还有就是貌似顶薪合同的签署和工资帽以及球龄相关联,一般7年、10年为中界限,10年以上的球员可以的起薪貌似可以达到该年度工资帽的35%,然后在持续增高。参照科比3年8350万的合同,应该是这样的。   理论上,想获得最大的合同只能就要以伯德条款续约,但是也不排除像乔老爷子那样一年一签合同的,而且每年都是3000多万。   我们假设一下格里芬(劳资谈判没有大的变动,格里芬一直处于联盟巨星行列,后期慢慢走技术流,在35岁的时候依然能保持类似kg和td的状态,没有重大伤病,而且一直在快船队),来计算一下他的合同。新秀合同挣2200万,5年薪约挣9500万,然后再续约6年1.25亿,完事后已经是15年以后了,也就是2024年。他89年出生,09年开始进入NBA,2024年,他35岁,如果还能保持20+10的状态,如果双方你情我愿,按照3年8350的合同续约(虽然不太可能),那么格里芬就赚的够可以了。   但是,如果考虑到通货膨胀,美元贬值的因素在内,其实每一个球员的合同应该都会有一定的缩水吧,当然这是后话了。   欢迎大家拍板怒砸,我也是印象派,无从考证。   这是个不复杂,但是要想说清楚得花不少时间的问题;我试着回答一下。   在NBA球员和球队的工资体系由CBA决定;这里的CBA是 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集体劳资协议,是由资方和劳方(球队老板和NBA球员)一起商定的,里面的条款决定了NBA工资体系。最近的一个CBA是2011年由“小鱼”费舍尔领导的球员工会团队和以小牛队老板库班为首的NBA老板签订的,有效期10年,在第六年双方均可以退出。为了这个CBA,上个赛季NBA联赛还停摆了20多场;相信大家都印象深刻。   接着要简单介绍下背景,没有耐心的同学可以直接跳到最后面   -----------------------------我是背景的分割线-----------------------------------------------------------------------   实际上职业体育这种东西,虽然存在了很多年,可那些早年被放在相框中瞻仰的伟大巨星,大体上混的是比较惨的;以篮球为例,“篮球皇帝”张伯伦和“指环王”拉塞尔那10万美金一年的合同,已经是那个时代的顶薪,而且高出普通球员不少;放到现在连试用期合同都算不上。过去20年,球员工资问题伴随着北美的四大篮球联盟MLB、NHL、NFL以及NBA。   时光倒回到70-80年代,这是一切职业体育爆发性增长的起点。那个传奇的年代,由于电视网络的大量覆盖以及彩色电视的普及,电视收看人数空前增长;使得体育运动从必须现场观看,受限于场地视角和座位限制;变成了可以坐在家里一边吃着爆米花、薯条,一边以最好的角度观看喜欢比赛,欢呼的时候可以肆无忌惮,不必在意是在主场还是客场,当然你的邻居和家人最好没意见。比赛的转播不光可以给球队带来转播权的收入,也可以给球员带来更广泛的曝光度和知名度,知名度可以兑换成广告收入;使得球员们社会地位更高、收入更为丰厚;刺激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投入这些很有“钱途”的工作。实际上电视转播的大量引入,大大提高了普通球员的待遇;在没有电视转播的赛场上,现场观众关注的大体上双方的明星们,而对一般球员通常没有关注度,就像我们在剧场里面不会关注一个出场几次、没对白的跑龙套一样。那时的职业球员除了巨星,在资方面前完全被拿捏的死死的;而体育联盟都是论资排辈的,明星都是从拎包开始,大体上都有个悲剧一样的“童年”;以至于在成名之后依然受制于资方。   1984年的洛杉矶奥运会是所有体育运动的转折,那一年由于苏联拒绝参赛,为了美帝的“民主世界”的面子,为了让奥运会不冷场,那一次破天荒的大量引入商业赞助,并且获得了巨大成功,无论是组委会还是赞助商,赚的盆满钵满;自打那次以后,奥运会成了赚钱的好东西。之后,让所有人看到了商业体育的希望。尤其是创纪录的2.25亿的电视转播权,引爆了之后几年的体育转播权的竞争。这一切的受益者是谁?是当时各大体育联盟的老板们;大量的转播权的收入进入了老板的腰包。而球员追求的是另外一块,广告收入;球鞋广告、饮料广告等等.   那时的球员要求真心不高,只要一年有个百万年薪,然后再来点广告收入,就满足了。80年代最伟大的巨星,魔术师约翰逊签了当年最大的合同,25年2500万。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在80年代的工资是3年775万,大概相当于2012年的老将底薪,不过乔丹的厉害之处在于,他为篮球运动员开辟了赚钱的渠道,作为大众偶像,乔丹几乎将广告代言扩大到了篮球运动员所能到达的极限。   老板们赚了大钱,球员工资没有增加,球员自然很不满意;于是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具体来讲是87-94年,四大体育联盟,除了NBA都发成了大量的罢工事件,主要原因就是劳方觉得工资太低;大体上都要求球员工资总数达到联盟总收入的一定比例。在这一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不是明星,而是普通球员,像橄榄球这样一个球队50多人,普通球员的工资长期没有增长;明星和普通球员的差距越来与大,于是87年NFL开始第一次停摆。之后92年的NHL,94年的MLB竞相加入停摆队列,向资方施压,结果是好日子面前,资方妥协,球员工资大幅增长。   NBA是四大联赛中唯一没有在那一拨停摆的,究其原因大概是,1.球队人数少,NBA球队的人数上限是15人,球星在其中占比较高;不像MLB和NHL都是20多人,NFL最多,53人;就像所有历史描述的那样,起来闹事的永远是占据多数的贫下中农,NBA的贫农比例较低,所以安全度过;2.人数越多的项目,越是靠团队,明星在其中的作用和他的名气差距越大,收入也就更加不公平;NBA是职业体育中个人英雄主义最盛行的比赛,场均20分和场均2分比较起工资来,看起来会更加公平。3.四大联赛NBA垫底,一旦停摆估计直接就会被其他比赛取代,所有资方在有苗头的情况下,主动的提高了球员工资,安抚了球员情绪。   不过球员并不满意,一个特别的现象是很多明星都倾向于签短合同,随时准备迎接罢工涨工资;比如乔丹基本上就是2年3年一签;如下图,除了新秀合同,88年签了3年775万,之后是2年800万和2年770万。      比较惨的是皮蓬,因为家贫,迫不及待的签了长合同,以至于在整个公牛王朝期间,都拿着200多万的合同。   在94-96赛季,NBA的球员工资突然的有了爆发性的增长,新入行的菜鸟们仅仅入行几年;才打出点表现,收入就比老明星甚至是传奇明星高出不少。92年NBA的最高工资是海军上将大卫-罗宾逊的一年570万,比同为传奇中锋的奥拉朱旺300万高出不少,同时期的传奇大前锋卡尔马龙也不过250万,乔丹400万。而奥尼尔刚入行就是300万,韦伯在95年已经能拿700万的工资,而更离谱的大狗罗宾逊,还没入行就要求10年1亿的合同,雄鹿的老板还给了;这下巨星们坐不住了,于是nba在95-98年工资有了大幅飞跃,夺冠热门公牛队为乔丹签了3000多万一年的合同,给了罗德曼900万一年,才算是安抚了队内情绪。此外还一个副产品是自95年起,确定了新秀只能签固定的新秀合同,不能漫天要价。   大梦-奥拉朱旺工资               新人要求高薪,不然就要走人;老将跟着要求加薪,不然也要走人;一时间工资的通货膨胀非常厉害,彼此相差不大的球员工资可能差几百万,球员漫天要价,尤其是那些被看好的少年天才们。最终在98年迎来了最后的疯狂;公牛队三连夺冠后,老板主动拆掉球队,乔丹退役。老板们不满于球员日益贪婪的工资要求,同时NBA球队大量亏损,老板们不干了,于是在98年NBA停摆。那场旷日持久的停摆,直到99年1月才结束,停摆毁掉了肖恩坎普和文贝克,也诞生了NBA首个CBA,首个劳资协定。   CBA对NBA球队的工资做了如下规定:工资帽、工资最低额度、奢侈税;对球员工资做了如下规定:按照球龄的最高上限工资,最高薪金涨幅,规定了最长合同年限,限定了新秀工资;同时也向劳方进行了妥协,提供了中产条款、老将条款、鸟权等突破工资帽的方法,实际上执行的是软工资帽,(NHL和NFL执行硬工资帽)。   98版的CBA执行到2005年,由于亏损球队数量仍然很多(其中不少是最近扩军的球队),资方要求进一步减少球员工资,终止了98版本的CBA;并与2005年重新签订了CBA,这个版本的CBA总体而言格局和上一版本差距不大,只是更有利于资方。比如规定了将每年薪水递增幅度的上限从12.5%降低为10.5%;将首轮新秀合同从3+1(前三年保障,第四年球队选项)变成了2+2(前两年保障+后两年球队选项)、合同最大年限从7年变成6年等等。   05年的CBA有效期是7年,合同规定第六年也就是2011年资方可以跳出;于是就有了2011年停摆。同期停摆的还有NFL,今年NHL也停摆了;这和经济危机的大环境有关系,经济危机中球队老板们大多在主业上亏损甚重,不愿为了玩票性质的体育联赛投入过多,甚至希望球队能够提供现金流;这样进一步压缩球员工资成了首选,毕竟体育联盟球员工资要占据总收入到50%甚至更多。球员内部也不团结,巨星们拿着历史最高的工资,千万年薪随处可见,NBA国际化导致球员竞争更为激烈,普通球员的更新换代越来越快,他们中的大多数熬不过新秀合同;而球星的工资是庞大而有保障的,我们随便翻翻一个球队的名单,那些记不住名字但是能打一点球的,总是比打过几场好球骗了个大合同,然后开始偷懒的更快的被淘汰掉;球星们希望保护自己的利益,于是继续牺牲未来,05年也是如此。   -----------------------------------------------我是分割线,废话基本就这么多了-----------------------------------------   交代了背景,我们回到题主提出的问题,一名NBA球员能得到的最大合同是多少?   根据CBA规定,一名NBA球员能得到的最大合同,是根据这名球员的身份和服役年限来确定的。这里的身份是选秀时候的身份(阿里纳斯条款)、是否获得MVP(罗斯条款)之类。说着到这里,有必要说下工资帽、顶薪工资帽以及BRI。   BRI是NBA的篮球事业收入,在2011年版本的CBA中,确定了球员工资总额要占据BRI的50%左右,最低49%,最高51%(05年版本球员工资比例占BRI的57%),球员在获取工资时候,要缴纳一定的押金,如果球员总工资超过当年BRI的51%,就会从押金从扣除一部分交给联盟,此外还有1%的BRI作为福利(退休工资)。   按照球员工资要占BRI的50%这一标准,NBA确定了球队工资帽,算法是BRI的44.74% (05年是51%);之所以这个比例低于50%,是因为NBA是软工资帽,即在工资帽以下,可以利用薪金空间吃进自由球员;超过工资帽,就只能用特例来签约,也就是工资帽是可以突破的;故而工资帽必须低于50%,这样加上特例基本能保证联盟球员工资总额达到标准。   一般人会混淆工资帽和顶薪工资帽,顶薪工资帽也是根据BRI得出,标准是BRI的42.14%(05年是48.04%),顶薪工资帽仅和球星发生关系,他基本决定一个NBA球员所能拿到的最高工资(我们距离答案越来越近了。)和他同时发生作用的是服役年限,CBA规定,在联盟服役0-6年的球员,顶薪工资上限是顶薪工资帽的25%;7-10年的球员,工资上限是顶薪工资帽的30%,10年以上的球员是35%。此外,由于NBA球员的工资基本是逐年递增测,巨星的在一份合同最后一年的工资很可能比顶薪工资高,基于这一情况,规定一名球员合同的最大起薪,是顶薪标准和球员上一年工资的105%比较取大(参见科比的工资)。   科比薪酬      96-99年为3年新秀工资,99年签订了一份6年7000万的合同,起薪900万,每年递增12.5%,(注意递增不是按照上一年的标准每年增加,而是算合同起始年份工资的12.5%,每年都增加这么多;99版CBA的拉里伯德条款上限为12.5%每年)第五年有球员选项(跳出合同);起薪是那个年代的顶薪,但涨幅还没有达到最大,但已经十分接近了,合同年限也不是最大的(当时可以签7年)。04年由于和奥尼尔不和,跳出合同;逼迫管理层逼走了奥尼尔,最后签订了7年1亿3640万的合同,起薪1417.5万,递增12.5%;11年签订了3年8355万的合同,这份合同不是他当年所能达到的顶薪,但是金额已经十分庞大了,每年的均薪2700多万,最后一年达到3000万,这是只有乔丹才能达到的高度;考虑到工资帽只有5500万,他一个人就要占到工资帽的一半还多;与之对比的是,在还没有规定球队最低工资的时候,快船队每年的工资也不过就是这个数。   从这个表上可以看到,除了第一份合同,后面2份都没有用到顶薪工资帽;实际上这也是巨星们的普遍情况,在取得第一份合同之后,后面几份都是按照105%的原则来处理,即下份合同的最大金额是,顶薪和球员上年合同的105%取大。   在11版的CBA签订之后,可以预见超级巨星不再签下科比这样的合同,科比的优势是入行早,18岁就入行,他实际上除了新秀合同外,拿了3份顶薪合同,分别是5年、7年、3年;总共服役18年,从18岁到36岁。目前由于规定了选秀年龄,而且这一年龄限制有进一步加大的趋势,19岁才能入行,并且要求必须履行完一份完整的4年新秀合同,不能像科比那样在第三年跳出,直接签大合同。那么实际上大多数明星签订的第一份大合同,年龄都在23岁了;5年的大合同,就直接上28岁,之后再5年,33岁基本就不再可能签下第三份顶薪。且由于CBA的限制,每年的薪金的涨幅7.5%比起99年的12.5%大概差距一半,累积到职业生涯,这是个巨大的差异。而且由于NBA竞争日益激烈,很多明星选择抱团取暖,加盟一个队伍,比如热火,这样像科比这样一个人占去工资帽的一般还多的情况会越来越少,球星在荣誉面前放弃部分工资,使球队更有竞争力,这也是个趋势;热火的三巨头都不是顶薪。   12年夏天,雷霆队的维斯布鲁克签订的就是当前能签下的最大工资,我们可以对比下和杜兰特的工资差距;   两人都是第一份合同,使用的都是7.5%的增幅标准;不过杜兰特并不是最大工资,他在2010年签约的时候可以适用10.5的涨幅。区别就在于起薪的区别,11年CBA下调了顶薪工资帽的比例,从51%下调到44.7%,因此11年后签约的西部的工资要比11年前签约的杜兰要低,5年总额大约低900万。   由于BRI每年都有细微的区别,所以每年能开出的顶薪也不一样;联盟开赛前会预测当赛季的BRI,并根据这个算出工资帽和顶薪帽,用作参考;等赛季结束后,会公告实际的数据;所以合同金额会和实际金额有细微差距。大概的标准是平均工资达到1500万以上的合同,都算是顶薪合同。   特别的,以上针对的都是首轮新秀,和普通球员;二轮秀和特殊球员的最大合同计算方式还有不同。   罗斯的合同   同为2012年开始的合同,顶薪帽5460万左右;适用罗斯条款的罗斯的合同比西部起薪要高出200多万;5年合同总金额要少1600万。实际上西部也适用于罗斯条款,在过去的两年西部都入选了联盟第二阵容,西部没有要求最高工资,也是出于球队当时还有哈登和伊巴卡需要签约,为了保持球队竞争力。   新秀合同 NBA首轮新秀按照顺位都有明确的工资,这个工资是根据99年版的CBA出具的,每年会公告下一年的新秀工资;从状元到一轮30位,被选中就只能按照对应顺位的工资来签订一份2+1+1的合同,球队在第三第四年拥有球队选项。球队可以在标准工资的80-120%范围内签订合同,且只要选中就必须给球员一份合同。一般来说,球队都是按照顺位标准工资的120%上限来签订工资;特别的,灰熊队的老板在前两年想打破这一惯例,要求和新秀亨利谈工资的比例;理由居然是从来都不知道新秀工资是有一个浮动区间的;最后拖到赛季要开始了才按照惯例签订了合同;真是很抠门的老板。   新秀合同说明   09年的顺位工资表   在科比的那个年代,新秀合同是3+1,第四年球队选项;像科比这样年少有为的球员,都会要求球队不执行第四年,直接在第三年后签订一份大合同;当为一个球队服役三年,就可以适用拉里伯德条款,薪金增幅可以达到最大。后来资方在拉里伯德条款中堵死了这个操作方法,要求所有要利用伯德条款的新秀,必须履行完4年新秀合同,否则只能最高以他新秀合同第四年金额为起薪,签订合同。这样保证了所有新秀都是廉价劳动力,而这是当年签CBA的巨星为了自己利益不管联盟未来的妥协。   为什么是4年新秀合同,这里面可是有讲究;根据统计,NBA球员的平均球龄是4.85年,也就是除了巨星,绝大多数球员拿的最多的工资是新秀工资。万恶的资本家都是这样压榨NBA的屌丝球员的。   阿里纳斯条款 这是针对第二轮选中新秀的合同;签订CBA的巨星大体上都是首轮出身,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将二轮秀完全出卖了。由于NBA的首轮秀都是有保障合同的,球队至少要提供2年的合同。但二轮秀是没有保障合同的,必须在训练营中为自己争取一份合同。比起首轮秀,联盟体制要求二轮秀即插即用,没有丝毫适应NBA级别比赛的时间;二轮新秀更难获得机会。不过特别的是,二轮新秀也没有工资限额,对于前几年的欧洲选秀风潮,就会出现首轮选中的欧洲人因为工资低不愿意来,而二轮选中的因为可以开比在欧洲更高的工资,所有更容易履约的怪现象。   阿里纳斯在勇士队开始了职业生涯,在履约完2年85万的新秀合同之后;已经场均18分的他,直接被奇才队的5年5100万的大合同挖走。而勇士当年没有空间匹配工资,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方挖角而没有办法。如果是首轮新秀,可以用拉里伯德条款突破工资帽签约,而二轮秀由于通常只签2年合同,2年过后,只适用于早鸟条款,最高只能开出中产合同,无法提供更大工资。这样就只能看着自己培养的新秀,眼睁睁被人挖角。(早鸟条款,在一只球队效力2年以上,就可以在下一份合同中适用早鸟条款,条款规定下一份合同的工资起薪为上年工资的175%或者联盟平均薪酬-即中产合同;薪水涨幅和伯德条款一样7.5%)   NBA联盟为了保护球队利益,制定了阿里纳斯条款,规定所有二轮被选中的新秀,当他第一份合同完毕时,成为受限制自由球员,该球员的第二份合同第一年起薪不得高于联盟平均工资(中产合同),第二年不得高于第一年的1.08,第三年才可以高至顶薪。按照当时的设计,理论上球员只能一份起薪中产,涨幅8%左右的合同;球队只要用早鸟条款就能签订更大的合同(当年早鸟的薪金增幅是10.5%);或者用中产直接匹配。   这样的合同第一年只有500万,为什么纽约和公牛没法匹配呢?这是因为,在计算工资帽的时候,这个合同是按照3年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如上图;每年830万;两队都没有足够的空间来匹配,只能眼睁睁看着两人被火箭签走。穆雷,你赖皮~~~   各位看官,如果你能看到到这里,基本上NBA球员的能拿多少工资您也就清楚了。实际上限额是很高的,大多数人是达不到的。断断续续的写了2天,到了结尾了却想不出点啥来结尾,就这么结束吧,想起啥再补充。   资料:   这是虎扑NBA模拟经理的规则,完全照抄CBA,除了BRI数值不确定外,其他很有参考价值      这是英文版的CBA资料,以问答的形式回答CBA问题,是我能找到最全面了解CBA的地方;真正的CBA我还没听国内谁说见过;有兴趣可以了解下。      我最后提个问题,NBA历史上,生涯累计工资最高的是谁?   |   |   |   |   |   思考分割线   |   |   |   |   |   |   |   |   |      就这个话题盘点一下:贪婪追求顶薪的五大球员,后来惨遭打脸...   众所周知,当NBA球员处在合同年的时候,很多球员都会打球更加认真,因为他们想要追逐更大的合同。   其中准全明星球员更甚,他们想要通过上一份合同最后一年的表现来争取一份更大的合同,所以他们经常打会在上一份合同的最后一个赛季打出惊人表现,之后球队也会提供一份体现他们价值的合同。   但很多球员会另辟蹊径,他们会选择成为自由球员,等待自由市场打开以争夺一份大合同。   可是也会有另外一种情况发生,很多球员想要争取一份大合同,但是却无人问津。   所以最后只能以底薪加入一些球队,走上了一条自取其辱的道路。   接下来给大家盘点一下近年来被这样的“小聪明”耽误的球员!   1.诺埃尔——拒绝独行侠四年7200万年的合同   当年炙手可热的年轻中锋诺埃尔以首轮第六顺位被76人队选中,随后他被交易至独行侠队。   在这里,他打出了不错的数据,而且在防守端也为球队做出了突出贡献。   独行侠队看中了他的才华,于是管理层愿意给年轻的诺埃尔四年7200万年的合同。   但是当时年少轻狂的他相信他能够得到一份更大的合同,甚至是顶薪合同。      但是在当年休赛期的时候,联盟之中甚至找不到一个愿意给他千万合同的球队。   最后,雷霆给了他一份2年375万美元的合同。之后的诺埃尔只能乖乖地去给亚当斯当替补。   而直到今年,诺埃尔终于得到了一份千万的合同,尼克斯队愿意与其签约,3年合同一共3200万。   诺埃尔上赛季共为尼克斯出战64场比赛,场均5.1分6.4篮板2.2盖帽。   进攻端效率不高,但防守端却让诺埃尔成为了联盟顶尖的内线,在如今这个大合同满天飞的年代,1000万的薪资属实不算贵。      但是诺埃尔绕来太多的弯路才得到这份合同,他当年的选择也成为了很多人口中的笑话!   2.小托马斯——“试水自由市场”的绝对反例   小托马斯的故事应该是“试水自由市场”的绝对反例了,他曾经是NBA呼风唤雨的存在。   在绿军期间,小托马斯是被称作地表最强175的男人。      他在常规赛场均得到29分,在季后赛曾经单场拿到过50分为球队力挽狂澜,那个赛季他带领球队打进了东部决赛。   那个赛季的小托马斯的确是打的非常出色,他也绝对有讨要高薪的资格,可是当时他就拒绝了凯尔特人四年7000万美元的大合同,他觉得这个合同配不上他的表现。   可是在季后赛受伤后,小托马斯的市场行情急转直下,最后安吉只能挥手将他换掉。      之后的小托马斯在错过了大合同之后,他开始了联盟的底薪之旅,只不过现在的他已经无球可打了。   根据相关人士透露,小托马斯现在只接受大合同,他不再接受底薪合同了。   而根据美媒报道,小托马斯可能已经放弃了继续在NBA打球的愿望,他未来可能会去海外打球。   3.胡德——曾拒绝爵士一份4年7000万的合同   胡德当年被爵士选中。   在合同年,他可以得到16.8分、2.8个篮板和1.7次助攻。   之后爵士给了他一份4年7000万的合同,希望他来接班海沃德,但是当时胡德心高气傲,根本就看不上这个合同。      于是很快他就被爵士队送到了骑士队,在那里胡德根本融不进球队体系,他的表现一团糟。   而在詹姆斯离开后,他完全沦为了饮水机管理员,当然他想要的天价合同梦想自然也被摔得粉碎了。      最终他被开拓者队接纳,两年1172万的迷你中产合同。   如今,胡德以底薪加盟了雄鹿队。这位处于巅峰年龄的球员,完全沦为了NBA的边缘人,也不知道胡德还可以在这个联盟打多久的球。   4.施罗德——拒绝四年8400万美元与湖人续约   施罗德这个球队大家可能更加熟悉,现在也没有找到真正适合他的下家。   他的要求很高,但是技术并不特别出众。   以他的水平,要价真的显得太离谱了,他要四年一个亿的合同。      湖人此前曾提出以8400万美元与他续约四年,但被他断然拒绝。   据媒体报道,如今其他球队对这名球员的兴趣并不大。      他最大的缺点就是自我认知非常模糊,而且很狂妄,这让联盟中很多球队都觉得施罗德真的是烫手的山芋。   施罗德此前在雷霆打得很好,此后湖人队将他引进来作为詹姆斯和浓眉的助手,但他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以至于湖人管理层对他逐渐失去了耐心。   5.奥拉迪波——因重伤只能签底薪   而奥拉迪波也是这个类型的“典型案例”,奥拉迪波在受伤之后,很多球队都已经对他失去了信任,如今的他已经很难签下一份大合同了。   这个赛季,他以底薪合同和热火签约一年。      如今的他正在考虑 2022 年的自由球员市场,他希望在完全恢复后签下一份大合同。   而热火在签下了奥拉迪波之后,也是希望奥拉迪波可以不辱使命完成救赎,如果顺利,明年夏天将会再次与奥拉迪波签约。   结语   这些球员都是有机会获得符合自己身价或者高于自己身价的大合同的,但是他们都错过了。   如今的他们如果还想要得到那份“高薪”,他们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在球场上打出价值来,这样才可以获得球队的尊重,希望他们以后的职业生涯可以顺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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